| 再遊塔門。船上看到幾個人,其中一個女生,一頭金髮bob頭,鮮紅色的tee,熱褲,所以我看了他們一眼。吃飯的時候又撞到他們,這時候我看到路人甲。 雖然瘦但是結實,深色polo tee,軍綠色工裝短褲,adidas gazelle波鞋,頭髮沒有gel成沖天的形狀;因為是坐對面桌,每次抬頭總會瞟到,路人甲還真是很愛笑。 塔門本來也不是塊大地方,於是一路上總是不時撞到。路人甲用canon機,多數時候,都是在幫同行的情侶或是女孩子拍照,或者自己拿著相機,對著遠方的風景。 回去的船上,正好又是坐對面,才發現路人甲有很好看的手,還有陳信宏一樣的鬢角頭。
路人甲,如果我愛上你的笑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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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如果這個能有一個強迫的作用,本週: 正事:
-學習:這個很久沒被當正事了 >< -讀書:書單 神經外科的黑色喜劇 醫學小品 一路走來一路讀 歷史文化 華來士人魚 岩井俊二的小說 (潛水鐘與蝴蝶,人類不宜飛行有時間再說) -找工:總該再積極點,再閒下去小心忘掉生活本能 -練字:可是哪裡有字帖賣?
閒事: -拍幾張有point的雜貨/景物照片 -去大澳散步,聽數字團 顏色團的歌,吹吹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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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的哈嘍為很頹。 我是說完全沒有扮鬼馬,但是在馬場看了wild day out演唱會,一杯啤酒,一班朋友,聽聽歌,聊聊天,吹吹風,不知多舒服。 然後小故事就是從這裡開始。 在豆瓣上,我貼了wild day的圖片,
因為本來以為是草地,所以帶了野餐布,結果去到才發現我們的待遇,是離舞台一個光年那麼遠的水泥看台。不過有紅白藍也是好的,還是可以赤腳在上面隨著歌聲跳躍。然後,就在這麼張無聊的照片下面,有人給我留言:“看到紅白藍我就認出來了,原來你們就坐在我的隔壁阿”
好巧! 然後發現那天我們說過一句話,然後小豆瓣說之前就看過我的豆瓣,然後還問我還記不記得有人發信問過我關於書包大王。

這個世界阿,果然這麼小。還是說要遇見的人,哪怕機率比火星撞地球還要小,還是會遇見呢。 和友人說起這件小事,友人好肯定地說,說不定這個就是你的Mr Right欸。 可是,串起所有的線索還有一點點的記憶, 這個ta,是Ms Cute XDD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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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"You know? To truly love some silly little piece of music, or some band, so much that it HURTS"
—— Almost Famous 音樂尚且如此,何況人呢。 一個Miss Anyway應該比Miss Thinking過的開心好多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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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後來看了好多人拍的照片,如果沒有交集,可能覺得,瓦 好好看,但是沒有感動。可能每個人拍的照片最能感動的是自己吧,然後把那個瞬間的永恆,變成自己回憶的一部分。 後來想過好多次,買幾個簡單樸實的相框,裡面放上最喜歡的瞬間里的家人,朋友,風景還有自己。尋找很久未果。 後來在那家讓我又愛又恨的黑店,找到了一個小東西,然後用那個小東西,diy了最合自己心意的雜貨風照片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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